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光電獎項|中華民國光電學會

學會獎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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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生論文獎

獎項宗旨
本學會為鼓勵學生撰著優秀光電論文起見,特設置「學生論文獎」。
頒獎表揚
  1. 碩士論文最多伍篇,每篇給予獎狀及獎金新台幣伍仟元正。
  2. 於年會時頒發上述獎金及獎狀乙紙。
  3. 於本會季刊中公開發表得獎優良事蹟。(得獎者具有義務將其論文刊登於本學會之「光學工程」會刊內。)
參選資格
  1. 必須具備本會個人會員資格。
  2. 性質:論文(含碩士學位論文)以研究性質為主,不論在學理、實驗或製造方面有重要貢獻者均可被推薦,但必須在被推薦之日前18個月內發表者為限。
  3. 文字:中文外文不拘。如以外文撰寫者,必須附中文簡要。
  4. 內容:以碩士論文之正本或草稿為主,以發表之相關論文為輔。
  5. 限制:同年度同一論文指導教授僅可推薦碩士論文最多兩篇,推薦書(信)則不在此限。
參選方式
自行報名參加並檢附該校系所之推薦書。
報名及推薦方式
  1. 填具報名表乙份。
  2. 填具推薦書乙份。
  3. 論文電子檔光碟8份,含中文摘要、全文(pdf)、發表之相關論文目錄(word)、推薦書及報名表電子檔。

※光碟片上層請註明學校-碩士-姓名以利評審作業。

截止日期
八月三十一日止,以寄件郵戳為憑。
評審作業
  1. 給獎論文之評定程序:由本會學術委員會主任委員視報名論文數量種類而定,邀請該領域相關專家學者成立評選小組,評選論文採同校同系迴避原則,評審委員得連任之,在每年九~十一月舉行評選工作,並於當屆年會時頒授表揚得獎者。
  2. 由評審小組進行審查作業,就報名者整體資料作評估,評選結果匯整後由評審小組主任委員裁定評選結果,並得將結果公開給各評審委員檢視,最後需配合於理監事會議下半年召開時程內補請名單通過。
評審標準
本文在光電研究上之價值與貢獻 40%
本文內容是否具有創意 40%
本文架構 20%
辦法施行
本辦法經本學會理事會通過後施行,修正時亦同。
收件地址
32001 桃園市中壢區中大路300號光電系 中華民國光電學會 陳瑞紅收
報名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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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薦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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