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光電獎項|中華民國光電學會

學會獎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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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年光電工程獎

獎項宗旨
本會為獎勵在光電工程相關之學術、工程或管理上有顯著成就之青年,特設置「青年光電工程獎」。
參選資格
在該年度12月31日前年齡未滿40歲(含以下)光電工程相關之學術、工程或管理上有顯著之成就或發明者。
參選方式
凡本會之永久會員、一般會員、及團體會員(於有效會期內)至少五位以上,得向本會共同推薦獎項候選人。本會會員每位每屆推薦青年光電工程獎候選人該年度僅以一位為限,如同時推薦二或二位以上時皆不予認可。
報名及推薦方式
填具推薦書至少五份以上(請將推薦書掃描或拍照轉成電子檔寄至本會信箱taiwanphotonicssociety@gmail.com,以方便作業)。
截止日期
八月三十一日止,以寄件郵戳為憑。
評審作業
  1. 評審委員:由本會理監事會議推舉評審主任委員1人,主任委員需邀請評審委員5-10人成立評審小組,評審委員得連任之。
  2. 由評審小組進行審查作業,資料匯整後由評審小組主任委員裁定評選結果,並得將結果公開給各評審委員檢視,最後得配合理監事會議召開時程內補請名單通過。
評審標準
  1. 重要服務經歷(250字為限)
  2. 重要成就獲獎(750字為限)
  3. 重要學會貢獻(250字為限)
對國家貢獻度 學術、工程管理上顯著之成就
主持機構成果顯著 主辦光電相關學術活動成效卓越 光電相關之顯著成就 研究獲得國際認可
30% 30% 20% 20%
頒獎表揚
  1. 本項選拔每年評選出最多三人(可從缺),於年會時頒授獎牌乙座。
  2. 於本會季刊中公開發表得獎績優事項。
辦法施行
本辦法由本會理監事聯席會通過後施行,修正時亦同 。
收件地址
32001 桃園市中壢區中大路300號光電系 中華民國光電學會 陳瑞紅收。  申請資料並請轉成電子檔寄至本會信箱(taiwanphotonicssociety@gmail.com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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