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光電獎項|中華民國光電學會

學會獎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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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明文青年光學科技獎

獎項宗旨
本會為紀念前會長張明文博士,並延續其為台灣光學工程的貢獻之職志,特設本獎項以遴選在光學工程(包括光資訊處理、全像光學、光學設計、光學檢驗、光學系統、影像光學、晶體光學)上有優異研究表現之青年學者或工程師,予以表揚。
獎勵方式

頒贈獎狀與獎金新台幣伍萬元整。

申請資格

在申請年度12月31日前,年齡未滿50歲(含50歲整)之本會個人會員,在光學工程相關之學術或工程上有顯著之成就或發明者。本獎項申請人該年度不得申請本會其他獎項。

申請方式
申請時須檢附以電子檔形式之申請表、個人履歷、光學工程之相關著作或成就事蹟(內文以PDF二十頁為限,內文以外之佐證資料可列為附件),並附上至少一封(至多二封)推薦信,其中至少一封推薦信須由本會會員推薦。上述資料及推薦信可郵寄至本會或電郵至本會信箱(taiwanphotonicssociety@gmail.com)。
截止日期
八月三十一日止,由本會理監事聯席會議制定當年度之申請日期,學會每年另行公告。紙本以寄件郵戳為憑,電郵以寄件日期為憑。若有補充資料,須在一周內補齊。
評審作業

由本會理監事會議推舉評審主任委員1人,主任委員需邀請評審委員3-7人成立評審小組。由評審小組進行審查作業,資料匯整後由主任委員於理監事聯席會議中報告評審結果,得獎者經會議通過後公布,並於光電學會年度會員大會中頒獎。

評審標準
學術/技術貢獻相關性與持續性 25%
學術成就或技術貢獻優越性 25%
獲獎紀錄或是卓越工程事蹟 25%
對本會的影響 25%
辦法施行
本辦法經本學會理事會通過後施行,修正時亦同。